新规将于8月1日起执行
近日,旌阳区发改局与区住建局联合发文,对市区保障性住房、房改房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出台新规,新规增加了新的物业收费纠纷调处机制,同时放开了停车收费管理。新规将于8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为5年。
新规后:违规收费将行政处罚
新规以前,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因物业服务收费发生纠纷,只能通过街道(乡、镇)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,或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来协调解决纠纷。
新规实施后,如发生纠纷,可向旌阳区价格认证中心提出申请,对调价合理性进行评审。如果查明违规收费,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将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。
新规后:停车费由业主共同决定
新规实施后,针对小区停车管理,新规明确,住宅小区内向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、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,实行市场调节价。
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,需要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确定具体收费标准。对于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,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和收入的分配办法,要由业主共同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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